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天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2011年,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了一些新的调整,主要包括三项内容: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报销标准,降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

  2011年,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了一些新的调整,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1、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成年居民筹资标准资标准在2010年度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20元,增加部分由市和区财政分担,个人筹资标准不变。

  2、降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医疗费起付标准。门(急)诊医疗费的起付标准由去年的800元下调为今年的600元。

  3、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报销标准,上调一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

  今年,学生、儿童参保筹资标准仍为每人每年100元不变;成年居民筹资标准资标准在2010年度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20元,由每人每年560元、350元和220元分别调整为580元、370元和240元,筹资标准增加部分由市和区财政分担,个人筹资标准不变。因此,不会增大城乡居民负担。

  201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医疗费的起付标准由2010年的800元降低为2011年的600元,按照相应缴费档次对应的报销比例不变,最高支付限额也无变化。

  一级医院2010年没设住院起付标准,2011年一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调整为100元。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报销比例在2010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10个百分点,即: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