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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过了劳动年龄还能报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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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年过六旬的门卫王某在看门时突发脑出血,当他向用人单位要求工伤赔偿时,单位却认为王某超过了劳动年龄,不符合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资格。经过调解,单位最终给予王某一定的经济赔偿金。

  生活中,年轻人买房买车分期付款很常见。然而把赔偿款分期赔付这样的事儿,经历的人可不多。62岁的王大爷却遭遇了这么一回。

  王大爷今年62岁,为减轻家庭负担,他自己找了一家休闲旅游公司当门卫,专门值守夜班。工作两年来,一直都平平安安。

  去年11月的一天,王大爷在值夜班时,突然晕倒了,医院诊断为流行脑出血发作。经过医护人员的抢救,王大爷的病情得到了控制,可是想要能够恢复正常的生活,还需要一大笔钱。

  出了这事儿,可把王大爷的儿子王小兵给急坏了。王小兵找到了旅游公司,要求赔偿。可是旅游公司也有一套自己的说辞:“王大爷已经超过60岁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得以具有劳动关系为前提。

  王大爷超过了法定劳动年龄,根本不符合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所以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过,旅游公司表示,念在对王大爷以往工作的认可上,可以从人道主义出发,给王大爷一定的经济赔偿。

  此事很快传到了江宁区汤山街道矛盾纠纷调委会,调解员即刻出面帮助协商。经过连续多次调解之后,双方终于在经济补偿金上达成一致。

  双方就此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目前,旅游公司已将第一笔赔偿款打入王小兵的账户中,王大爷的治疗也渐渐开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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