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
ERISA法案
雇主和雇员总缴费年度限额:25000美元或雇员总报酬25%的较小值,限额与通胀指数挂钩。1982年名义限额增长至45475美元/每年。
1982年
TEFRA法案
年度限额缩减至30000美元,取消盯住通胀指数。
1986年
TRA法案
维持年度总限额30000美元至2000年,单独对雇员缴费制定限额初始值7000美元,与通胀指数挂钩。
2001年
EGTRRA法案
2002年总限额为40000美元,盯住通胀指数;提高工资25%的限额至100%;雇员税前缴费限额由2002年的11000美元每年增加1000美元,直到2006年的15000美元固定,此后与通胀挂钩。
2006年
PPA法案
将EGTRRA法案的限额规定永久化。
资料来源:美国投资公司协会
2001年《经济增长和税收减免协调法案》(EGTRRA)主动刺激401(K)和其它DC型计划的发展来增加居民长期养老储蓄。EGTRRA法案大幅提高了DC型计划的年度总缴费限额与雇员税前缴费的限额,并对年龄超过50岁的雇员建立“追缴机制”。为提高养老账户的可携带性,EGTRRA准许各类DC型养老账户之间互相划转资金。最后,EGTRRA还建立了以雇员税后收入缴费的“罗斯型”401(K)计划。上述政策的有效期至2010年。2006年《养老金保护法案》(PPA)的主要目的也是刺激养老储蓄的发展及提高401(K)的参与率。PPA法案将EGTRRA的政策规定永久化,且对养老计划的监管措施更具弹性。如PPA法案鼓励企业雇主发起401(K)计划时设立“自动注册”机制,允许雇主为养老金计划参与者提供适当的“默认投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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