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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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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成都市生育保险适用于企业及其职工;不适用的包括离退休人员、港澳台人员等;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符合条件就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等待遇;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报销按照规定执行。

  2,没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1)身份证;

  (2)户口薄;

  (3)个人结算性存折;

  (4)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四、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一)用人单位为其职工按本单位职212212资总额的0。6%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人均工资总额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二)没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生育保险费由其本人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0。6%缴纳。

  职工办理退休或没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城镇自由职业者领取基本养老金后不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终止生育保险关系。

  五、征收方式

  (一)生育保险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

  (二)用人单位改制,重组后,应由改制,重组后的单位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依法破产应依照法定程序清偿欠缴的生育保险费。

  (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的职工,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其所在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按有关规定在支出预算中列支;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在管理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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