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重现:
2009年2月份,刘女士怀孕了。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之下,成为妈妈的她多了一份担忧。2008年从一个事业单位辞职出来创业,她现在自己经营一个小店,身份是个体户。
怀孕后,她才了解到,现在的生育保险仅针对有工作的市民。无正式工作的市民不享受生育保险(因为生育保险为单位代扣,个人无法缴纳)。
可是,她在事业单位工作的4年半,一直在缴纳生育保险,她老公至今也一直在缴纳生育保险。然而,真的到生育的时候,却成了自费的三不管人员。
医院护士告诉她,生育保险是专款专用,交了医疗保险也不能报销生育费用。她又咨询了一些做人力资源的朋友,他们也给了同样的答复。
虽然生育的费用不算太高,但是每月的例行检查和最后的生产费用合计怎么也超过1万元了。还有生下孩子之后漫长的哺乳期和抚养期,后面的花费那都是天文数字。
据她了解,国外对于育龄女性的生育保障和养育保障则要完善得多,起码多数发达国家生孩子是免费的,收入不高的家庭,还能得到政府支付的一部分养育孩子的费用,比如免费的奶粉、免费的药品等等。
正值医改方案出台之际,她希望能有更多的媒体关注妇女生育权利的保障。今年两会有代表提到,家庭医疗保险应该实施互济原则,她个人认为,生育保险的报销也应该以家庭为单位来执行。生育和养育孩子不仅仅是妈妈一个人的事情,也不应该因为母亲暂时的无业状态剥夺整个家庭享受生育保险保障的权利。
相关案件联系:
对于无业妈妈报销生育报销的问题,胶东在线网站曾有一篇新闻报道:“开发区日前调整职工生育保险的部分内容,新规定涉及无业妈妈、产前检查、计生费用、多胎生育等方面。无业妈妈也能报销。”
“新的《办法》增加了很多更人性化的内容。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补助金。医保处工作人员解释,这就意味着,没有工作的无业妈妈也有机会报销生孩子的费用,只要丈夫按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且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案件追踪:
为此记者访问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相关工作人员,得到回复:“目前生育保险政策实行属地管理,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目前,烟台市只有蓬莱和开发区有此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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