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育津贴、一次性补助金的领取
1.申领表、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生育证、计划生育手术许可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等;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夫妻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还需提供对方已参加生育保险或不属于参保范围的证明材料。属于外国居民或境外居民的证明;
(3)医院出具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节育证明、相关医疗费用单据等;
(4)异地生育的医学需经当地生育保险同办机构审查具证;
(5)失业女职工,提交失业保险经困机构审核有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6)男职工配偶无经济收入来源的,提交其配偶居住的村城市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收入源和证明,同时还需出具结婚证;
(7)委托代为申领时,除上述1—5外,还应当提交申领人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8)田职工配偶无收入来源并符合领取生育保险金的,由男职工所在单位的医保专管员持有关凭证到生育保险办机构申领;
(9)每周一为办理申领生育保险津贴、一次性生主育补助手续的时间,由用人单位医保兼管员办理报批手续并拨付给单位。
2.生育及终止妊娠→在职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参保人→基金支付→个人支付部分
3.生育→女职工失业后和男职工配偶无收入来源→一次性生育保险补助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