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加快做实个人账户,适时调整待遇领取条件。养老保险制度能否持续运行,关键取决于赡养比(领取待遇人数与缴费人数的比率)的高低。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降低制度赡养比、调剂代际权益,适当调整缴费年限和领取待遇年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同时,要进一步做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盘子,以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时的社会保障基金支付风险。
七是大力发展补充养老保险,推进多层次保障体系建设。对有劳动能力、有工作、有收入的城乡劳动者,要依法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到达规定条件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国家实施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国家倡导有经济能力的居民根据个人的偏好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各类寿险产品。支持有经济能力的个人在商业银行进行个人储蓄。继续发挥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的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是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发挥第二支柱的保障作用。
八是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水平,避免出现保障不足或保障过度。明确基本养老金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改善型的生活保障交由补充养老保险来完成。筹资水平要充分考虑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能力。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养老金调整要与城镇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指数和职工实际工资增长挂钩,保证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并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居民养老金待遇的调整。
九是拓展筹资渠道,实现保值增值。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养老保障投入。出台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办法,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基本目标。
尽管我国养老保险还将面临一系列问题和困难,加之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平衡形成严峻挑战,但国家正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不断完善制度,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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