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今年我市正式启用新社保卡
去年11月,我市出台《关于正式启用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登记、门诊结算时,统一使用新的社会保障卡进行个人参保身份确认。
对已领取社会保障卡并激活启用的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每月应发放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将划拨到新的社会保障卡医疗账户,暂未领取并激活启用社会保障卡的人员依旧划拨到原广发医保卡。
从2015年7月1日起,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全部划拨到个人社会保障卡,不再划拨到广发医保卡,原广发医保卡停止使用。原广发医保卡剩余资金暂时冻结,将在广发银行、市社保局统一清算后,直接划拨到个人社会保障卡医疗账户中。
另外,从今年1月1日起,社会保障卡、原广发医保卡可同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刷卡进行消费。目前,我市的社保卡合作银行有6家,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发银行、清远农商银行。
■知多D
新的社保卡里面包含医保账户和金融账户
医保帐户,用于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待遇的专用账户,社保局每月定期将医保个人账户待遇划入这个账户。这个账户的使用是有限制的,不能提取现金,只能用于参保人或其亲属在医院、药店进行医疗方面的消费。
金融账户,一个普通的借记卡,社保局将按照人社局的有关规定,将除医疗个人账户外的其他待遇,如养老金、失业金、生育津贴、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等,都将划入该账户。参保人可随意存钱、提取现金、刷卡、转账等,并无任何限制。
来源:清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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