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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生儿如何享受门诊费用报销及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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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海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建立医保账户之前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申请零星报销;办理新生儿医疗保险手续时需携带新生儿的户口簿以及代办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新生儿户籍所属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年度缴纳60元的参保费用。

  按照规定,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可以享受的居保待遇如下:

  (1)门急诊(含家庭病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院)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居保支付60%,在二、三级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居保支付50%;

  (2)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居保支付5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其中,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的住院医疗实行划区定点,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区(县)或就读学校(托幼机构)所在区(县)的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定点医院住院医疗,凭住院结算凭证、少儿住院基金就医证等在医院持卡就医。

  新生儿参保登记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如何办理?

  问:陈女士的宝宝今年8月份出生,现已报入本市户籍。因患新生儿疾病,孩子出生后在儿童医院住院治疗了一周,听说可以参加居保并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想了解如何参保及如何办理零星报销?

  答:根据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保")规定,新生儿可在报入本市户籍后办理居保参保登记手续,并且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居保待遇。

  陈女士可以携带孩子的户口簿、社保卡、代办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户籍所属街道(镇)医保服务点领取《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年度缴纳60元的参保费用。今后可于每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下一年度的参保登记手续。

  新生儿参加居保后,在建立账户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采用零星报销方式支付。因此,在办妥孩子的参保手续后,陈女士可以在医疗费收据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孩子的户口薄、有效的参加居保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收据、明细账单、相关病史资料、上海银行或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有效的银行账户、代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至户籍所属区(县)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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