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收费标准5元/证
联系部门:上海市普陀区人口计生委政规科
联系电话:62645505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C区1319室
邮编:200333
监督电话:52564588-3348
办理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须知
一、申请对象
育龄夫妇生育了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独生子女。
二,办理程序
1、向女方常住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计生办提出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双方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申请人将《申请审批表》及有关材料交女方常住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计生办;
4、街道、镇计生办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实,并进行家系调查,初审后将所有材料报区人口计生委;
5、区人口计生委根据疾病情况,确定鉴定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申请人带病残儿参加;
6、区病残儿医学鉴定组对病残儿医学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对没有能力鉴定的疑难病例,以及申请人对鉴定结果不满意要求重新鉴定的病例,由区人口计生委出具证明,送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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