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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如何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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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海市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后,其单位职工发生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应出示相关资料;有关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职工生育享受待遇进行审核。

  六、收费标准5元/证

  联系部门:上海市普陀区人口计生委政规科

  联系电话:62645505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C区1319室

  邮编:200333

  监督电话:52564588-3348

  办理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须知

  一、申请对象

  育龄夫妇生育了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独生子女。

  二,办理程序

  1、向女方常住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计生办提出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双方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申请人将《申请审批表》及有关材料交女方常住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计生办;

  4、街道、镇计生办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实,并进行家系调查,初审后将所有材料报区人口计生委;

  5、区人口计生委根据疾病情况,确定鉴定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申请人带病残儿参加;

  6、区病残儿医学鉴定组对病残儿医学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对没有能力鉴定的疑难病例,以及申请人对鉴定结果不满意要求重新鉴定的病例,由区人口计生委出具证明,送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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