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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如何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上海市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后,其单位职工发生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应出示相关资料;有关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职工生育享受待遇进行审核。

  四,其他事项

  委托他人办理再生育子女手续,还需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联系部门:上海市普陀区人口计生委政规科

  联系电话:62645505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C区1319室

  邮编:200333

  监督电话:52564588-3348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须知

  一、申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子女十六周岁前,可以在本市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依法生育一个孩子后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的;

  2、原无子女,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的。

  二、办事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材料:

  (二)申请递交单位

  1、夫妻双方都为本市户籍公民的,向女方户籍地的街道、镇计生办提出申请。

  2、夫妻双方都为本市户籍公民且只有一方符合领证条件的,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向本人户籍地的街道、镇计生办提出申请。

  3、丧偶或者离婚的本市户籍公民,向本人户籍地的街道、镇计生办提出申请。

  4、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由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一方向本人户籍地的街道、镇计生办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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