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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门诊大病管理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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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大病医疗保险的推行,各大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新的方案,那么,青岛市门诊大病有哪些特色呢?以下是详细介绍。

  6、门诊大病患者急诊如何管理?

  门诊大病患者因病情变化,在夜间或节假日(专门窗口休息期间)发生急诊的,原则上应到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疾病属于本人核准的门诊大病病种,应及时持急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发票等材料,到门诊大病专门“窗口”备案,“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将相关材料存入本人专用病历袋备查,并将相关费用录入结算系统。

  门诊大病患者急诊转住院治疗的费用、急诊观察室住院治疗的费用,按照住院管理与结算,不得纳入门诊大病结算,也不得使用门诊大病专用病历。

  7、门诊大病医疗费如何结算?

  ——记账管理的门诊大病费用结算

  (一)记账管理的范围

  记账管理,是指医保政策规定的部分门诊大病病种,每次就诊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记账,每月月底只与定点医院结算个人负担部分费用的一种结算管理方式。其管理的范围如下:

  1.尿毒症透析治疗的门诊费用;

  2.器官移植治疗的相关费用;

  上述两种病种患者的其他门诊大病病种的费用也纳入记账管理。

  3.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患者门诊放疗及非静脉化疗的费用由定点医院实行记账管理(此类患者其他门诊治疗的费用,包括其他报销管理门诊大病病种的费用,仍实行个人垫付费用,医疗年度期满或累计超过3000元与定点医院按报销管理方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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