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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非户籍失业人员可一次性领失业保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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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深圳市的所有单位都拟被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对与未参加的将被责令限期参加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而失业保险金将按深圳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发放,而非户籍失业人员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不能为其已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补缴。因单位不参加失业保险,导致失业人员不能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由单位按失业人员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金的二倍给予一次性赔偿。

  该类失业人员在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标准予以支付。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欺骗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除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外,还将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失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除责令追回外,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在失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也将被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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