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专家认为,对特困人群实施的紧急医疗救助应及早制定并通过社会救助法加以解决。
该专家认为,社会救助法应强化政府救助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尤其要更新升级“大病救助制度”,达到应救尽救,进而形成政府主导建立国家医疗保障、个人购买医疗商业保险和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救助三者结合、良性运作的大病救助机制。
目前,我国还无相关的法律保障医疗救助有效运行,而其他大部分国家都是以立法作为医疗救助依据和保障。
受访专家均表示,享受基本医疗是每个人的权利,无论有钱还是没钱,这项权利应该由政府和社会负责保障。
政府有责任对每一位看不起病、面临生命威胁的公民实施救助。但政府对于公民的及时救助,需要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来实现,只有制度性的保障,才能让更多的吴远碧们免于自剖的恐惧,让剖腹自医的悲剧不再上演。
据了解,社会救助法草案2008年就征集意见,但迟迟未能被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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