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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区7月起失业保险金最高为1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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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7月以后,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标准仍保持不变;失业保险基金,可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南京市区失业金最高为1140元,最低为520元;若失业人员违反规定的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且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基数挂钩

  根据《规定》,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挂钩。其中,缴费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上下限】最高为1140元

  除此以外,《规定》还设置了失业保险金的上限和下限,即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因此,算下来,南京市区最高为1140元,最低为520元。

  【停发标准】5种情况停领失业金

  根据《规定》,失业人员要符合3项要求,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为: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个人主动辞职的,是领不到失业金的。

  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5种情形之一,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且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拒绝接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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