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天津职工怎样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天津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如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工资,应当将高出部分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

  男职工配偶补贴领取的条件?领取标准是什么?

  回复: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按《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其补贴标准如下: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服务指南

  根据规定,本市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须提供下列资料: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天津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