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深圳生育保险待遇怎样申领和支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深圳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呢?包裹生育生活津贴、产前检查费、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和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4个步骤。具体如下:

【摘要】深圳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呢?包裹生育生活津贴、产前检查费、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和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4个步骤。具体如下: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其选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