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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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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何领取生育保险金?领取生育保险金有何条件?在2010年10月广州社保政策再次调整后,生育保险政策生育保险金的领取不仅有一定的条件,而且在领取时还必须出示一些证明、证件资料等,同时不能享受的群体和生育待遇都有明确规定。

  1、社保政策调整:

  广州社保政策在10月再次调整,统一由地税务局全责征收划扣,增减员统一在地税局、由地税局管理;实行本月缴本月,不再是现在的本月增减下个月这个模式。这样对于需要补缴社保才能享受的人员来说是一个不利消息,只可以正常补缴一个月。

  2、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现已离职,而且怀孕了,生育保险已经购买满一年;

  2>、现已离职,而且怀孕了,生育保险未购买满一年,但续买可以在生产之前满十三个月,来得及办理定点医院;

  3> 、军人军属人员, 军人军属人员不受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限制。在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前,需提供另一方的军官证或士兵证和结婚证(原件)。军人军属人员须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到医保中心进行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4>、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

  经政府批准,企业在被批准关闭或法院裁定破产之月,应填写《广州市关闭,破产企业怀孕女职工名 册》一式三份,连同本单位关闭或破产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以及女职工怀孕诊断证明(注 明怀孕周数及有医院盖章)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再到医保中心进行生育就医身份确认。

  5> 、当年从机关调入企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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