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用人单位按规定应该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而生育保险对生育的女职工有很大的帮助,可是有些员工会担忧,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会不会很麻烦?生育保险金的领取手续会不会很烦琐?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享受?
典型咨询:
陈小姐在天河北路一高档写字楼上班,公司为其参加了各种保险。听说有生育保险待遇,她很高兴,但又担心享受待遇会很麻烦。
权威释疑: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麻烦,手续简便,程序通畅。只要职工参保满一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都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相关女职工由所在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凭《凭证》就可到定点医院作产前检查和就医,属于生育保险《三大目录》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记账报销。
此外,女职工生完小孩后,再提供相关资料和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就可以办理和享受产假工资等生育医疗费以外的其他生育保险待遇了。
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那些?
(一)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 我国在80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规定为56天。1988年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后,对原规定作了很大的修改。现法定正常产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假期延长到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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