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伤保险条例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48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至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同时,对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做了调整。
第五是新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
新工伤保险条例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
第六是新工伤保险条例加大了强制力度。
新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的新规定。增加了对不参加工伤保险和拒不协助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的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规定,提高了工伤保险的强制力度。
新工伤保险条例上述六大"亮点"充分保障了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2011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一起施行的法律法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卫生部、商务部发布的《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民航今起向其免征机场建设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法律约束力,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推荐阅读:建筑施工损害赔偿工伤损害赔偿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