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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低收入人群大病医疗救助“含金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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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南京城市低保标准已达540元,但你知道吗?南京低保政策“含金量”不断提高,小到水电气、垃圾费补贴,大到物价补贴、住房保障、大病救助等。

  目前南京城市低保标准已达540元,但你知道吗?南京低保政策“含金量”不断提高,小到水电气、垃圾费补贴,大到物价补贴、住房保障、大病救助等。

  今天,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南京市民政局依托南京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平台,整理近年来出台且仍在执行的涉及到困难群体的优惠政策,分别归纳为生活救助、医疗卫生、教育培训、住房保障、公共交通、水电气、司法、城市管理、工商、税收等共11类56项,1万册《南京市困难群体优惠政策汇编》已向全市各区县、街镇和社区发放。

  对于困难群体,南京的报销力度很大,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完后,还能再享受两次医疗救助。首先是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人员,住院和门诊大病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救助,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年度救助封顶额为2.5万元;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年度救助封顶额为1.25万元.

  此外,还能享受红十字金陵医疗救助博爱资金大病救助,对低保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人员患大病的,个人医药费经各类基本医疗保险核报后,扣除已享受的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及其他惠民等优惠减免,个人医药费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含1万),按自付费用10%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5000元。这意味着,困难群体生了大病,医保报销后,其个人自付部分还能享受65%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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