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正文
湖北大病医疗救助的最新规定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湖北省的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等五种人员可以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对象为:(1)、农村五保对象;(2)、城乡低收入家庭;(3)、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或经民政部门审定因患重大疾病、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对象。

  大病救助申请:医疗救助采取个人申请,村(居)民代表评议,乡镇(街办)审核,民政部门审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财政部门监督救助资金使用的管理体制。

  其中个人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救助申请书;(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