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1、产前检查费用在孩子出生后一次性申报,每月1至15日之前上交相关材料;
2、已婚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生育分娩住院治疗的须同时出示《社保卡》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就医,住院发生的费用均直接和医院进行网络结算(不需要到医保中心报销);
3、生育报销各种表格填写齐全,不能空项,金额准确;
4、稽留流产、不全流产、完全流产不属于生育险范畴,当次费用按照基本医疗费用申报,之前相关门诊检查费按生育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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