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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津贴报销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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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北京市因生育所发生的产检费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先现金垫付,并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妥善保存,并填写相应表格,由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区社保中心结算。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表》(一份并加盖公章)——学校医务室有关人员负责填写

  (2)、《海淀区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学校医务室有关人员负责填写

  (3)、原始收据

  (4)、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5)、检查、治疗明细单

  (6)、医学诊断证明书(需要有孕周数)复印件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8)、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引(流)产证明)复印件

  2、住院医疗费用需提交的材料

  住院费用应在医院直接进行医保结算,只有因入院时黑名单或急诊入院未带社保卡等情况,可申请手工报销。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表》(一份并加盖公章)——学校医务室有关人员负责填写

  (2)、《海淀区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学校医务室有关人员负责填写

  (3)、原始收据

  (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5)、医院全额结账证明

  (6)、单位情况说明——学校医务室有关人员负责填写

  (7)、医学诊断证明书(需要有孕周数)复印件

  (8)、《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9)、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引(流)产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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