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其他 > 正文
昆明市城乡居民年缴20元大病医保 最高可报10万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明年起,全市所有县(市)区将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后,昆明市城乡居民只要参保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补充医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可达16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6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10万元),现行标准为最高支付限额11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3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8万元)。
  10月1日起每年个人门诊医疗费

  累计最高可报400元

  昨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关于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通知,该新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可以有效减轻参保患者的门诊医疗费负担。

  通知中规定:参保人在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所)的普通门诊(含急诊)医疗费的报销比例,将统一为50%(其中:一般诊疗费报销6.5元,个人支付2.5元);省、州(市)、县(市、区)(以下简称省、州、县医院)医疗机构门(急)诊医疗费报销比例统一为25%。每年个人门诊医疗费医保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400元。

  此外,对于参保人员患符合规定病种的慢性病,在省、州、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医药费报销比例为50%(一般诊疗费报销6.5元,个人支付2.5元),乙类药品不设先自付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门诊慢性病医疗费医保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000元,每月支付限额为84元。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