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解释
社保补充保险金
医诊无忧社保补充个人医疗保险第二条保险责任第一款2.1中的1)和2)有关社保补充保险金的合同条款描述为: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给付社保补充保险金:
1)在被保险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期间,对其发生的符合投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需要被保险人个人负担的部分,在扣去400元的年度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给付;
2)在被保险人基本医疗保险中断期间,对其发生的符合投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去400元的年度免赔额后,按20%的比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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