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湛江模式”的主要做法
(一)统筹覆盖“城镇%2B农村”,惠及城乡居民。
2007年9月,湛江市政府启动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改革,2009年1月实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运行,建立了城乡居民统一参保的全民医保体系。人保健康同时参与了湛江城镇和农村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具体项目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额补助保险”、“城镇职工医疗大病救助保险”、“公务员基本医疗统筹补充医疗保险”等。
截至2009年11月末,公司经办的医保项目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累计承担医疗保障责任2500多亿元,承保人数64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81万人,城镇居民67万人,农村居民496万人,共占全市总人口比重85%以上。
(二)缴费拆分为“管理%2B经营”两部分,放大保障效应。
一是缴费不变,提高保障金额。将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85%继续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将其余15%提取用于购买人保健康的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服务。在政府财政支出和个人缴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缴费档次的不同,当地城乡居民的保障限额由原来的1.5万元分别提高到3.5万元和6.5万元。二是项目不变,扩大服务范围。
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供无偿管理服务,为参保群众提供多元化健康管理服务,如建立专业医疗档案,开展医疗保健知识讲座,提供全国性合作医疗服务网络等。
(三)推进“基本%2B补充”一体化管理,降低运行成本。
在政府部门主导下,人保健康同时参与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管理服务,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为主、大额补助为辅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湛江市各级社保部门办公大厅设立人保健康的服务窗口,向参保人员提供基金征缴、凭证审核、费用报销等项服务。
双方共同开发医保管理信息系统,共享费用结算信息,共同完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共同加强定点医院管理,初步建立起“统一政策、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运作模式,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业务均可一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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