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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不会告诉你的10个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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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保容易理赔难”。总有读者向本刊投诉,自己在保险公司那儿“上当了”,或是吃了一记“闷头棍”,很多事情投保前根本不知道,等到要退保或者理赔的时候,才发现问题一大堆。这次,本刊记者带你一起去解开保险代理人没有告诉你的那些秘密,力求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叁签字承诺不能随意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上的“我已了解以上所有风险”等话语的后面不要随便签字,投保者签下这句话,保险公司就可能将其作为“护身符”、“挡箭牌”,在发生纠纷后,保险公司可以据此为自己免责。

  案例

  邵女士两年前买了一份分红险,后来发现分红水平并不是代理人信誓旦旦所讲的那么高,于是想到了向保险公司相关部门投诉。但在投诉过程中,工作人员告诉她,因为当初在《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上已经亲笔签署了“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已完全理解上述投保提示事项”这句话,表示投保人当时已经理解了各类分红,包括“分红是不确定的”这一点,因此保险公司投诉部门也没有办法帮她解决什么问题。

  邵女士觉得保险公司相关部门在推诿责任,自己当时仅仅是在代理人提示下签署了这句话,并没有仔细查阅投保提示书上所列的各个要点,遂决定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目前结果未明。

  分析

  其实,很多人会同邵女士一样,没有仔细查看《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就随意签署了“知晓风险”这一句话。而在购买各类银行理财产品的时候,我们会被要求亲笔抄写、签署类似的风险提示书。

  但消费者不知道的是,一旦签署了这样的风险提示知晓书,保险公司就相当于有了一把“尚方宝剑”,或是一块“免死金牌”。根据我国民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一方很难举出证据,说自己当时是被误导的。而保险公司一方则可以很有信心地说:“投保人当时是确已知晓各类风险的,我们当时已经明确书面提示过各类注意事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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