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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肿瘤患者医保可报30万 非京籍报销比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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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天,市人社局宣布提高恶性肿瘤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从本月起,16种恶性肿瘤放化疗常用的辅助性治疗药品,由原来的按普通门诊待遇报销调整为按门诊特殊病待遇报销,药品报销比例及额度大幅提高。

  16种恶性肿瘤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病范围报销比例和额度大幅提升

  肿瘤患者医保报销可达30万

  昨天,市人社局宣布提高恶性肿瘤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从本月起,16种恶性肿瘤放化疗常用的辅助性治疗药品,由原来的按普通门诊待遇报销调整为按门诊特殊病待遇报销,药品报销比例及额度大幅提高。

  涉及药品

  包括16种肿瘤放化疗常用辅助药

  据市人社局介绍,此次政策调整涉及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使用的16种药品,包括以镇痛药为主的恶性肿瘤放化疗常用辅助性治疗药品,涵盖羟考酮、吗啡等。7月1日后,这些药品按门诊特殊病待遇报销,其门诊治疗的相关费用可按照住院费用进行报销,报销额度和比例明显提高。

  据悉,这些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预计年度内会实现对患者总体减负千万元以上,这部分费用将全部由医保基金来承担。

  报销额度

  居民医保最高报销提至15万元

  政策调整后,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使用上述16种药品时,报销将提高,反映在报销封顶线即报销额度提高。职工医疗保险由原来的2万提高到30万,居民医疗保险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15万(学生儿童提高到17万)。

  同时,从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调整为按照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也使报销比例大幅度提升。以享受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为例,患者放化疗期间在三级医院门诊使用“羟考酮”、“吗啡”等镇痛药发生费用10000元,按以往普通门诊报销,个人需支付4260元(含起付线),负担比例为43%。而新政策实施后,个人仅需支付2605元(含起付线),负担比例降到了26%,比原先少花近一半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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