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0年元旦假期里的一个下午,62岁的冯阿姨和同一小区的几位老邻居们一起,兴冲冲地参加某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四星级酒店举办的“新年酒会”。
酒会上,工作人员激情的演讲,丰富多彩的抽奖活动,让参会的人们玩得很尽兴。同时,在代理人的极力推荐下,家庭经济条件不错的冯阿姨也当场签下了一份保险。根据代理人的当场介绍,这份名为“富贵人生两全保险”的分红险,只要缴费3年,每年缴费20万元,即可每年利滚利生息,每两年还有生存金返利2.25万元。
“最关键的是,他们说这份保单每年可以有9%的分红,而且对子女有很好的保障。所以我就填了我儿子做被保险人,我自己是投保人。”冯阿姨回忆说。
两年过去了,冯阿姨家里因遇急事需要用钱,她想起自己的保险。可是,当她的儿媳妇向保险公司客服人员查询后发现,已经缴了40万元保费的这张保单,如果此时退保只能拿回本金15万元,要损失本金25万元。
而且,这份保单每年的分红是按照保额分的。而不是按照已缴保费分的,虽然是年缴20万元分3年交(已交两年),但保额设定只有25万元,实际每年可以分得红利的利率大约为1.8%,而不是当初所宣称的9%!
冯阿姨和儿子、儿媳顿时都傻眼了!
分析
冯阿姨的遭遇很有代表性。近几年来,不少保险公司的营销员会向市民的家庭信箱塞送邀请函,以“礼品回馈”、“节日感恩”、“新年酒会”、“保单服务”等名义邀请市民参加产品说明会。会议现场则以领奖品等名义要求市民在相关材料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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