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新《办法》短期内不会轻易修改。我们一直希望企业年金的投资不要太激进,应采取谨慎的投资策略,要控制高风险资产投资的比例。通过分析来看,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那些股票投资比例比较高的投资组合亏损较大。其他国家有的投资亏损比例甚至高达60%,而我们的企业年金投资的平均收益率是-1。8%,合理进行资产配置起了平抑作用。可见,企业年金这种社会保险类的资金,更需要管理机构理性地资产配置,根据股市的变化情况,及时捕捉机会,适时调整仓位,实现安全保值并获得较稳定的回报。
规范管理机构促进良性竞争
中国证券报:您如何评价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业绩?今年还会认定新一批管理机构吗?
陈良:目前我们认定了38家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虽然每年各家机构的表现都不一样,但是前几名的位置一直比较稳定,尤其是投资管理人。这说明虽然市场的竞争压力较大,但是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还是能取得比较好的业绩。
对参与市场发展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我们希望通过“数量准入”的办法,遏止“僧多粥少”、恶性竞争的问题,促进整个年金市场有序、良性发展。我们不希望看到年金管理机构采取低收费的办法来竞争,防止既损害机构自身发展,又影响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优质服务。新《办法》中规定,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影响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安全的,或者经责令改正而不改正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暂停其接收新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
我认为,年金管理机构在开展企业年金业务时,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考虑:
第一,不能急于求成。自己要坚持审慎的投资原则,并尽最大努力争取较好的收益;也要对委托人进行宣传,养老金投资要有长期理念,不能追求一时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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