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方面,被征地农民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自谋职业的,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中村老年居民和中小学阶段学生及学龄前儿童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补贴,个人部分个人承担。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相应财政补贴,个人费用个人负担。
未就业者可领《就业失业证》
根据实施意见,在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将被纳入失业登记制度和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其中,没有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可到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取《就业失业证》,凭证可享受免费提供的就业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还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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