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养老保障体系
美国养老保障体系概览--政府运作的养老保障计划
自19世纪末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的罗斯福“新政”以来,美国在发挥原有自由资本主义经济活力的基础上,吸收了大量社会主义的思想,建立了较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医疗、养老、失业等等。
一、概况
美国养老体系可分为两大类:政府运作的养老保障措施,和民间私有私营的各种养老保障计划。其中,后者也受到政府有关法律的监管。
政府养老保障措施当中,最主要地就是社会保障计划(SocialSecurity)。该计划是普及全民的强制性养老计划。它从罗斯福新政开始实施,今天已成为社会保障计划的样板。和该计划相联系的“社会保障号”,在美国几乎具有身份证号的地位。
根据美国财务界的共识,一个人退休后的总收入,必须达到退休前收入的70%,晚年才有保障。对普通大众来说,社会保障退休金(SocialSecurityRetirementBenefit)大概能达到退休前收入的30-50%,也就是说,只能提供退休后所需总收入的十分之四到十分之七左右,或一半上下。其余的养老保障必须依赖各种私营的养老计划,以及个人的资产储蓄和投资。
此外,政府还运作一些其他特定的养老计划。详见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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