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传统型养老险 | 分红型养老险 | 万能型养老险 | 投连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养老险频道 > 分红型养老险 > 正文
专家解读企业年金的地位与作用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作为养老保障体系中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不但能够满足个人不断增长的养老需要,更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因此在“未富先老”的中国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专家解读企业年金的地位与作用。

  (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由以下制度要素组成:

  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对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我国开展所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完全基金积累制的养老模式。由于目前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筹资模式,但没有形成“社会统筹基金”,因此这项制度所产生的养老金仅相当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要将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整合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只要解决了“社会统筹基金”问题就可以了。

  笔者认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基金”应当有两个方面的来源:一是国家财政投入。从长远看,国家应充分肯定农村和农民在我国实现工业化过程中的历史性贡献,在条件具备时可以从国有资产中或财政资金中划拨一块资金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基金”。二是土地保障货币化。具体来说就是通过“以土地换保障”的方式。将现有的土地保障功能货币化,将转换出的货币用作“社会统筹基金”。首先,对于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农民,可以根据其自愿,在政府相关部门(比如保险经办机构)的组织下,将自己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政府有关部门,从而获得与城镇居民相当水平的基本养老金。其次,对于已多年离开农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的非农化农民,也可以根据其自愿,将他们的土地经营权转移给政府有关部门,从而换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计发基础养老金的权利。第三,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对所接受的土地经营权进行拍卖,拍卖所得资金去掉成本后注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基金。这样不但可以使非农化的农民和不再从事农业生产的老年农民得到货币化的基本养老保障,而且还有利于实现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进一步加快我国城镇化的速度。

  2、土地年金制度。在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未建立起来之前,土地在农民养老保障中起着基本保障的作用。一旦建立起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土地的养老保障作用就要退居其后,承担着补充养老保险的作用。相对于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土地的这种补充养老保障作用,相当于企业年金制度或职业年金制度,我们可以称之为土地年金制度。在“以土地换保障”的制度成熟后,货币化的“土地年金”可以参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企业年金规章制度运作和管理。

  3、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制度。

  4、商业人寿养老保险制度。

  5、非制度性养老保险措施。

  其中,3、4、5与城镇企业职工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制度模式相同。

  以上三个制度体系的差别,主要在于年金制度的实现形式不同。其中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制度、商业人寿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它非制度性养老保险措施在三个制度体系中实现方式和基本模式都是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则是三个制度体系的核心制度,通过它可以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融合;而企业(职业)年金制度则是体现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差别的关键性制度,它将在城乡融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