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
被保险人张女士,于2013年7月5因重症肺炎于当地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救无效身故。被保险人投保有“99鸿福终身保险保”、“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三份保单。
为尽快给付保险金,中国人寿当地分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客户。得知被保险人住院信息后,立即委派服务人员前往医院等地获取相关资料,迅速处理并向总公司上报,确保受益人很快收到440.9万元保险金。
当被保险人家属接到公司赔案结案短信后,特意致电公司,表达感谢之情,并赞扬我公司理赔速度快、效率高、服务好、守信用,不愧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案例六
郑女士是某地一家加工厂的业主,于2009年投保“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趸交保费68万元。
2013年10月26日,郑女士在自家企业工作时,发生意外,经抢救无效,不幸身故。
事发次日,郑女士家属向中国人寿报案。为加快理赔时效,当地公司客户服务人员立即对事故展开了细致调查,2013年11月22日上报上级公司。一周后客户亲属接过中国人寿如约履行的赔款及红利22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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