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融资主体向市场化转变
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开始发展保障性住房体系。经过80余年的摸索,美国已建立起一套多元化的保障房融资体系,融资主体也经历了由政府为主向市场为主的转变。目前,美国保障房建设与投资的70%是私营开发商,整个融资体系已呈现出高度市场化、金融化的特征。其中,美国首创的低收入住宅返税政策(LIHTC)以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模式,通过以市场化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介入保障性住房项目,使保障房建设找到了可持续的融资之道。
融资主体转为市场
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为解决受经济危机冲击的弱势群体和战后大量涌入移民的住房问题,美国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渐增加,其中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是公共住房建设的高峰期,这一期间以政府直接资助为主要特点。
1934年,美国政府成立联邦住房管理局(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前身)和房利美。前者负责建设和管理保障房,后者主要在一级市场上购买和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确保购房者有大量可供使用的贷款资金。同时,美国政府还成立了联邦储蓄和贷款保险公司,防止金融危机带来的银行清偿困难。这些保障房制度与措施一直维持到20世纪6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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