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城市里的大多数老年人来说,主要将退休金和个人积蓄用于看病吃药、请人照顾等各项养老保障。然而现有的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相对低下,一线大城市企事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平均水平每月大约为2000多元,退休后收入较在岗工作时大幅“缩水”,现金收入并不充裕。按照通常意义来理解,拥有房产但现金不足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类似于“住房抵押消费贷款”,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满足有房老人在养老保障方面的更高需求。
但王东同时提出了另一个疑问,大城市里有房子、无贷款的老人,养老资金问题通常不大,恰恰养老资金最短缺的人群多是无房老人。事实上,“以房养老”模式在南京、上海、北京等地的个别金融机构曾经自发尝试过,银行零售业务部门也推出过以房产为抵押的金融服务,但在近几年实际运行中,针对这样的新业务,即使是有房老人也是心存顾虑,不敢轻易把房产抵押出去。
传统伦理观受挑战
房子是留给自己养老,还是留给子女继承?恐怕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政策明朗之前,多数国人的惯性思维仍是把房产当作最重要的家庭财产传承给子女,这符合中国沿袭千年的家庭伦理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