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险责任的终止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自动终止:
1.主险合同终止;
2.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3.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
4.连带被保险人身故;
5.本附加合同效力依据本附加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止,未在中止期间内恢复效力的;
6.本附加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保险合同或保险责任终止的情形。
2.1.我们为您提供的保障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于主险合同续期保费未交完前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且此后连带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我们对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身故后或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认为永久完全残疾后的每年的主险合同的续期保险费进行豁免,直至本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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