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城乡居民切身利益。昨日记者获悉,这项涉及面广且政策性强的改革已在南昌拉开大幕:《南昌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从2016年起,全市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
“新农合的事”改归人保部门管
“整合期间,南昌市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分别按照原待遇标准和报销程序支付待遇,总体待遇水平不降低。”市政府办公厅相关人士介绍说。即日起,围绕整合涉及的职能、编制人员、业务系统、信息数据、基金、档案资料、固定资产将陆续进行部门之间的移交。
市民所关心的新农合基金(含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银行账户,将在9月30日前并入城镇居民医保基金银行账户,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卫计部门新农合的行政职能按照编制部门确定的行政职能移交给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新农合的经办职能移交给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这些工作都将在3月31日前完成。也就是说,今后“新农合的事”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4月底前出台统一的居民医保政策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介绍,4月底前南昌市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保自2016年1月1日起基本实行“保障范围和项目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网络信息系统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保障范围和项目是整合后市民关心的重点。据介绍,整合后,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统一登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一人一卡,一卡通用”
9月30日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位。从2016年起,全市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
市民关注的网络信息系统也将统一。2016年1月1日,原新农合信息系统统一切换到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南昌市将加快建设市、县(区)二级医疗保险信息数据平台,将服务网络延伸到基层医疗保险服务平台和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医疗保险全市就医即时结算。“通过统一发放使用社会保障卡,可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看病就医、信息查询、费用结算‘一人一卡,一卡通用’目标。”相关人士如是说。
来源:南昌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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