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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缴社保 长春市民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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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针对读者反映的社会保险的有关问题,长春市社保局的专家做出详细解答。
  要告知员工社保缴费明细

  于先生:用人单位应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解答: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社会保险义务:

  1.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2.及时办理社会保险事项变更或注销登记的义务。3.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4.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5.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6.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的义务。7.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义务。

  用人单位享有的社会保险权利包括:1.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2.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3.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4.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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