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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交社保应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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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最新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保,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不给缴纳社保,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社保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指出,参保人可以依据《社保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条文去争取自身的利益。

  “单位不缴保险,进单位就让我们签放弃协议”,近日读者江先生向晨报维权热线反映,他是南京凯泰礼品有限公司的员工,工作已经2年多时间,单位一直没有为他们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每个月发150元钱作为补偿。

  员工:单位要求签放弃社保协议

  江先生告诉记者,他是苏北淮安人,两年前在安德门民工市场求职的时候,看见南京凯泰公司招聘快递员。招聘简章上面说,每个月工资1500元,包食宿,而且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当时觉得这家单位很正规”,江先生便应聘到这家单位上班。

  试用了一个月之后,单位表示要跟他签合同,江先生拿过合同一看,里面竟然有一条“本人自愿放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协议内容,公司的负责人还说,因为他是外地人,在南京参保也带不回去,每个月还要自己掏钱,如果江先生签了这份协议的话,公司每个月再补贴150元。

  江先生打听了一下,公司几乎所有的员工都签了这份协议,他也只好签了。前不久,他看报纸上说,省内的社会保
险可以很方便地转移,也就是说在南京缴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回他淮安老家去,他便向单位提出参保,可遭到了单位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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