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人员对此解答说,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入厦时间满5年的参保城镇居民,地税部门已依据政策自动将其身份调整为户籍5年以上参保人员,此类参保人员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从2010年社保年度起直接按户籍5年以上城镇居民标准缴费。
【新闻背景】
去年参保人数突破87.7万
我市自2007年1月开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来,城乡医疗保险参保范围逐步扩大到未成年人、农村居民及在厦就读的大学生,真正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2009年,我市城乡参保人数突破87.7万,其中参保居民48.2万,参保未成年人30.3万,参保大学生9.2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是我市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为减轻城乡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起到了积极作用,提高了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广大城乡居民的欢迎。
【参保指南】
●一、参保对象
1、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本市高校就学的大学生);
2、符合参保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含幼儿园、中小学、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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