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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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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了解,长沙县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城乡居民医保并轨运行,居民医保制度不断完善,医保待遇也在逐步提高。
   “个人只需缴纳60元,即可享受到更好的医保待遇!”近日,记者从长沙县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动员会上获悉,201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已经开始,时间为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凡参保居民需抓紧办理相关手续。长沙县委常委、副县长杨莉参加会议。
 
  2014年长沙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9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330元,居民个人缴费60元。
 
  “虽然今年的个缴费用较上年增加了20元,但比国家卫计委、财政部门规定的每人每年70元还是少了10元。而各级财政补助增长额度更高,由每人每年260元增至330元。总的来说,我县居民的个缴标准仍然享有优惠。”长沙县人社局医保中心负责人表示,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和待遇水平也将不断提升。
 
  而就居民医保的征缴方式与时间安排,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居民主要采取以村(社区)为单位集中上门收缴的方式,城镇居民则须到社区主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所有参保人员原则上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工作。
 
  2013年,截至8月底,全县享受居民医保报销人次累计为14。02万,其中住院人次累计为6。28万,共报销医疗费用14408。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2%,其中住院报销费用1379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
 
  另外,普通门诊统筹和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外全报销、居民大病医疗保障方案的试点运行,以及对现行报销制度优惠力度的调整等各项工作,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受益面更广,受益度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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