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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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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介绍,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25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扣费时间为2010年6月6日至20日。

  2010年我市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昨日全面启动。记者从地税部门了解到,今年未成年人、大学生及农村居民缴费标准不变,仍为50元/年,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的城镇居民,缴费金额将有所调整,具体扣费金额以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准。缴费人员将从2010年7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据介绍,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25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扣费时间为2010年6月6日至20日。

  高三毕业生

  考入本市高校不必再次申报

  从昨日起,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就学的大学生,也同期进入了2010社保年度的参保缴费办理阶段。据地税部门介绍,2009年已登记参保的大学生本年度要继续参保,各高校只需做好医保费用代收代缴工作,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为确保学校参保登记顺利进行,地税部门要求各学校于4月15日前,完成所有已离校人员(指2009年7月离校的毕业生)的停保减员手续,避免接续学校无法办理参保登记。今年的毕业生仍由原学校办理参保缴费。

  此外地税部门特别提醒说,大学生参加全民医保的原则上按学籍所属地参保,不论户籍在哪里,统一参加学籍所在地的大学生医疗保险;今年高三毕业生则仍在当前就学的高中参保。由于大学生医保与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同属一体系,医保缴费及待遇相同,已在我市缴纳2010社保年度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的高三毕业生,9月份升入我市高校后不必再次申报大学生医疗保险,只需在2011年3-5月份按大学生身份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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