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8月1日起,海淀区公务员医保待遇有新的调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线以上,门诊报销比例,在职人员由原85%上调到90%;退休人员由原90%上调到95%。住院报销比例,最高统筹基金支付以上,由原90%上调到95%。现将具体内容介绍如下。
门诊、住院的起付标准(门诊待遇不变,住院待遇新增补助)
1、门诊的起付标准:在职、退休均为每年1300元;
2、住院起付标准:在职、退休人员均为每年1300元。在职人员第一次住院给予90%的医疗补助(个人负担13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个人负担650元);退休人员第一次住院给予95%的医疗补助(个人负担65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并给予60%的医疗补助(个人负担260元)(见表一、二);
3、普通疾病的住院结算周期为90天,超过90天计下一个起付标准视为第二次住院;
4、三种特殊病经审批后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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