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广州社保养老金人均月增184元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广州对社保养老金作出了调整,调整办法是每人每月先定额增加2010年的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6%,即95元。2010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再按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4%计算调整额。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

  以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的规定执行(见附件1)。个人账户养老金从本人个人账户基金中支付。

  2.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下列参保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1)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2)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2006年7月1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3.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

  (1)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

  (2)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前已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2006年7月1日后开始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