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机构"是改革的方向
"事业单位改革的突破口在哪里?"对于这个问题,来自于中国改革开放"窗口"的深圳市的钟晓渝委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的答案就是"法定机构"。
钟晓渝说,所谓"法定机构",就是把很多事业单位承担更多的社会管理责任,以法律的方式来赋予它权力。眼下的深圳市就正在这样尝试。比如说深圳市的公证机构,过去是事业单位,现在通过改革,公证机构成为"法定机构",通过公证法来为它赋予具体的管理权限及责任、义务,通过法律来约束它的社会管理行为。
"这种法定机构应该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钟晓渝说,所谓的事业机构就是承担一些社会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研究机构、中介结构等等。
"需要回归社会的,就让它回归社会,成为社会中介机构。有些要担负一些社会管理职责的,还是需要保留,可以通过法定的方式来赋予它相应的权限和职能,比如说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都是事业机构,它们的职能可以通过相应的立法来界定清楚。"钟晓渝说。
如何界定需要公共决策程序
"凡是能够实行企业化的就企业化,不能企业化的就事业化。要体现某种政策功能或者是有社会效益的事业单位,不能企业化,还是要依靠财政拨款,全额纳入预算监督范围内。"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同样持此种观点。
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哪些单位具有社会效益,哪些单位不具有,该如何界定?对此问题,蒋洪认为,究竟有没有社会效益,以及社会效益有多大,由谁来判断,怎么样检验,需要有一个公共决策程序,或者说,需要有一个民主决策程序来决定。
蒋洪进一步解释说,这个公共决策程序,就是让老百姓来决定。这样的事情值不值得为他们花钱。如果大家认为值,那就说明它是有社会效益的,如果大家认为不值,那它就必须要转为企业,走向市场,遵循市场优胜劣汰的规律。
事业单位改革看似千头万绪,其中最牵动人心者,当属社保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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