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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乙类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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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乙类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

  2、组织遴选专家投票。组织遴选专家通过投票的方式,对备选药品名单进行评审。遴选专家也可以提出新的意见。

  3、确定药品调整名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相关工作人员对遴选专家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原则上按大多数专家的意见提出我省乙类药品目录调整初稿。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再进行论证。

  (三)发布实施阶段

  1、将乙类药品目录调整品种名单及评审工作情况向省药品目录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备案。

  2、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件发布《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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