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工伤保险 > 正文
 
2010年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09]23号)精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乙类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2010年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09]23号)精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乙类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与加快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和探索建立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相衔接,合理调整用药范围,逐步提高用药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适应。药品目录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和探索建立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相衔接。

  (二)坚持基本保障。统筹考虑基金及各方面承受能力,保障参保人员临床基本用药需求,适当兼顾地区经济发展与用药习惯差异。

  (三)坚持在政策稳定的基础上适度发展。保持参保人员用药相对连续与稳定,根据各项保险的保障能力、参保人员需求变化和临床医药科技发展适当提高用药水平。

  (四)坚持专家评审工作机制。药品目录由专家评审确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目录调整的组织工作,规范评审的程序,不参与备选药品推荐和投票遴选,也不接受药品申报,保证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对调整工作的意见,完善评审机制,公开评审办法,加强监督工作,严肃工作纪律。

  (六)坚持统筹各项社会保障用药范围管理。同步调整、统一发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并兼顾统筹城乡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用药需求。

  三、调整内容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