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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伤保险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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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时需要携带什么资料吗?具体程序如何?工伤保险认定申请期限是多少?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应申报的材料有哪些?审批得经过什么程序?下文将一一作出解释。
  5、重伤以上(机动车交通事故、民刑事案件除外)事故须附企业(或事故)所在地安监部门出具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革命伤残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7、交警部门出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及赔偿协议书。

  8、上下班路线图、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9、自驾机动车受伤的应有驾驶证(已年检)、行驶证及复印件。

  10、县以上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见义勇为证明、民刑事案件结论、赔偿协议书。

  注:①1-4项材料为必备材料,5-10项依不同性质的工伤由社保确定。

  ②以上材料应在工伤发生后一个月内交齐。申报前应在单位内公示五个工作日以上。

  ③就医须在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应申报的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医疗费发票、汇总清单、医嘱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书、鉴定费发票;

  4.遗属有关证件、资料;

  5.其他有关资料。

  五、审批程序:

  1、业务审核并计算工伤保险待遇;

  2、财务复核;

  3、分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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